L1签证作为办理美国移民的一种方式,有何优劣势?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专门发给那些在美国开设了分公司的跨国公司经理及特殊人才的工作签证。它的特点是准许申请人具有“双重倾向”:既非移民,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征。
L签证分类:
a. L-1A: 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和行政主管
b. L-1B: 跨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
相比其他商业移民签证而言,美国L-1签证具有以下很多方面的优势:
1、可多次入境
L-1每次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有一次进出及多次进出两种。在签证通过后只要交120美金,就可以获得多次往返的签证,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申请速度快
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加急申请,移民局受理后15天就有审批结果。从准备资料开始,最快3个月可以获批。
3、可长期留美
美国公司如果还没有运营或者运营不足一年,移民局一般只批准一年的有效期。到期时,可申请延期,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两至三年的延期。L-1A高管累计最长可在美停留7年,L-1B专业人才最长可在美停留5年。
4、可全家赴美
L-1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或满足学校的规定后,L-2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待遇。可以节省一大笔留学费用。
5、配偶可合法工作
L-1的配偶,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工卡(EAD),获批后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
6、可全家申请绿卡
如果美国公司正式运营一年以上并有经营效益,L-1签证持有者即可通过第一优先劳工移民(EB-1C)的方式申请绿卡,而不需要劳工部的层层审批。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一同申请。
7、可拥有“双重倾向”
L-1因为移民法允许L-1签证持有者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即“双重倾向(dual intent)”签证,所以在使(领)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会以申请人有移民倾向而拒签。
8、无规模限制
美国L-1签证不像EB5签证那样对投资额有具体的规定,美国移民法对申请L-1签证的跨国公司的规模没有具体规定,对其投资额也没有具体规定,对公司的启动资金也没有具体规定。
9、无生意限制
美国移民法关于L-1的规定,美国的公司和中国的公司需要保持所有权从属关系或关联关系,没有必须是相同行业的要求。另外,在美国购买一个公司也可以,不必新建。可以100%股权买过来,也可以只是控股。
10、无学历要求
美国移民法规定L-1签证的持有者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连续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行政主管(L-1A)或拥有特殊知识技术人员(L-1B),L-1签证申请必须证明申请人有担任其职位的能力,但没有对学位,语言,和工作经验提出具体的要求。
11、无配额限制
目前,美国对L-1签证没有提出配额限制,不像工作签证H-1B那样有年度名额限制,所以,不论美国经济好坏,L-1签证均不需要抽签或者名额等待等问题。
12、L-1的家属可以自由转换身份
L-1的家属可以通过L-2身份,进入美国,在美国居留期间,可以通过找工作,或申请学校转换其它非移民身份,如H-1,F-1,B-1,B-2,L-1等等。同时也可以通过其它移民途径申请绿卡。
13、L-1身份不受绿卡申请影响
L-1持有者可通过第一优先劳工移民(EB-1C)的方式转绿卡,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通过其它移民途径(比如杰出人才EB-1A、EB-1B、国家利益豁免NIW、百万投资EB5等等)申请绿卡。在转绿卡过程中,L-1身份不受影响并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境外。(即:EB5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L-1签证)
14、L-1跨国公司无绿卡限制
如果美国公司运营操作正常,条件成熟,并已为现任的L-1签证受益者申请到绿卡,因运营管理需要,跨国公司还可以派遣其他人员接替现任的绿卡获得者,并为新的外派雇员申请L-1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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