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确定于2024年重启!投资3000万港币起,不能投资房地产!
因此,港府也在计划推出各种措施吸引外资进入,在今年2月份的《2023-34财政预算案》中,港府明确表示要重新推出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而终于在金秋10月,香港特首李家超先生于《2023施政报告》中正式宣布,落实「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在香港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等资产(房地产除外)3000万元或以上的合资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该计划申请来港,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及相关专业服务界别的发展优势。
而根据《2023年<施政报告>指定项目指标》显示,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相关细节将于2023年年底前公布,并于2024年内正式启动计划并开始接受申请。
虽然,目前港府仍未公布具体细则,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者十分关注的两个点已经确定,即“投资额”和“投资标的”。
投资额——投资3000万港币或以上;
投资标的——股票、基金、债券等资产(房地产除外)
同时,此前香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也已表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其余框架和申请资格则大致保留。
因此,有意向通过该计划申请香港身份的人士,可先参照“旧政”做进一步了解和准备!
资格准则:
1、递交申请时已年满18岁;
2、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的净资产或净资本;
3、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4、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
5、有能力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香港的生活。
注意:其中的“净资产”和“净资本”指的是从任何资产、物业或资本中,扣除用作抵押或属于其上的任何及所有押记、留置权或产权负担后所剩余的净值。
适用范围:
◆ 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 澳门特区居民
◆ 中国籍且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台湾居民
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股票——须以港元进行交易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
基金——旧政中未明确这一项,但仍可参照“股票”要求来看;
债券——须以港元为单位,包括有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
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外汇基金、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地铁有限公司、九广铁路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以及由处长指定的特区政府全资或局部拥有的法团、机构或团体;或
2)上文“股票”项所指的公司。
……
投资项目价值的变更:
即使投资者的任何类别获许投资资产的市值低于投资规定的下限,甚至完全亏损,也无需就任何类别的资产再投资资金以填补差额;
同时,投资者不得提取或撤走计划获许投资资产投资组合的任何增益,即使该资产其后的市价高于投资要求。
也就是说,当申请计划的投资生效后,投资亏损无需补仓,投资盈利则盈利部分不能提出,只能继续用作投资交易。
同时,投资者必须及时已书面记录投资组合的每一项转变,以在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向入境处处长提交记录,用作申请证明。
逗留期限: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在递交申请前、中、后进行投资,但大多数人选择获得批准后再投资。
在获得“原则上批准”后,投资者会获准以访客身份在香港逗留3个月,可延长一次3个月。
如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相关投资会获准2年有效期的逗留签证,在投资规定一直满足的情况下,可以2+2+2+2的形式进行续签。
在持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期间,投资者可以在港受雇、担任职位、自雇工作、开办业务或与他人合办业务。
转永居:
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在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不少于7年后,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如投资者是中国籍人士,在持有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还可以申领香港特区护照。
如7年后达不到申请永居的要求,鉴于投资者已在香港投资至少7年,对香港经济有贡献,因此他们可在7年期满后申请“无条件在港逗留(即:让投资者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或期限限制)”。
待“无条件逗留”获得批准后,届时投资者便可自由处置用以申请计划的投资资产,而不会影响已获得的签证和身份,待重新满足连续居住要求后可重新提交转永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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